关于开展2023年大理州电商直播带货大赛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关于用好电商促消费资金组织开展好电商促消费活动的通知》(云商数〔2023〕18号)《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好物选品大会和电商直播大赛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全州电商直播发展,州商务局决定于2023年12月2日-12月8日期间,组织开展2023年大理州电商直播带货大赛,现将《2023年大理州电商直播带货大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和个人参加。
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大理州商务局
承办单位:大理度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大理州电子商务协会
总体要求
一、参赛人员在承办单位提供的产品库内选择不低于10款产品,于2023年12月2日0:00-12月8日24:00期间,在抖音、淘宝等平台直播带货不低于3场次(不设上限);
二、每场直播前须将直播间分享到“大理州直播大赛微信工作群”,直播结束后及时提供直播带货销售额、场观人数等后台数据截图;
三、直播间需设置“云南省直播大赛”统一背景、“网聚云端 共享云品”统一标题,鼓励参赛选手同步报名参加云南好物选品大会和直播大赛活动(详见附件4);
四、参赛人员可自由选择直播场地,州电商产业园设立共享直播间免费提供使用;
五、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条件
参赛人员
社会组:大理州内注册合法经营的各类市场主体(包含但不限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社等)以及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个人,拥有抖音、淘宝等平台账号且具备直播带货功能。
学生组:大理州内具备完全民事能力,拥有抖音、淘宝等平台账号且具备直播带货功能的在校学生。
带货产品
大理州内注册合法经营的市场主体(包含但不限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社等)已上架抖音、淘宝等平台网店的农产品、预包装食品、非遗和手工艺品等实物型产品均可报名。如报名企业自有抖音店铺资质不符合要求,可联系承办方免费提供“苍洱名品”抖音店铺使用。
报名方式
参赛人员社会组填写附件1、学生组填写附件2,带货产品供货企业填写附件3,于2023年11月30日前发送到736708947@qq.com邮箱进行报名。
奖项设置
评分规则
一、取报名参赛选手2023年12月2日0:00-12月8日24:00期间直播带货销售额、场观人数累计数进行评分。
直播带货销售额得分(权重80%)。满分100分,第一名得满分,第二名按销售额占第一名销售额比例得分,往后名次依次类推(例如:第一名销售额100万元,第二名销售额80万元,第三名销售额40万元;则第一名得分100分,第二名得分80分,第三名得分40分)。
直播场观人数得分(权重20%)。满分100分,第一名得满分,第二名得95分,第三名得90分,往后名次依次以递减5分进行类推。
最终得分=直播带货销售额得分×0.8+直播场观人数得分×0.2
二、第一名颁发一等奖;第二、三名颁发二等奖;第四、五、六名颁发三等奖。
三、社会组与学生组均执行本得分细则。
四、参赛者在比赛期间存在违反直播平台规定和比赛规则行为的,经核实,主办方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并通报相关部门。
附件:1.社会组参赛报名表
2.学生组参赛报名表
3.带货产品报名表
4.云南省商务厅关于云南好物选品大会和电商直播大赛有关事宜的通知
活动咨询电话:
朱老师 18206989657
舒老师 15683269254
附件4:云南省商务厅关于云南好物选品大会和电商直播大赛有关事宜的通知.pdf
内容来源:大理白族自治州商务局
编辑:朱丽萍
审核:舒文睿